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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汇管理有限公司(“领汇”)之董事会欣然宣布,与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香港按揭证券公司”)就2009年4月27日之40亿港元按揭贷款协议(“贷款协议”),订立再融资交易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下,集团之贷款到期的时间表将会分布得更为平均。领汇为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汇信托基金”;香港上市编号:823)之管理人。 领汇信托基金旗下之全资附属公司,领汇物业有限公司(“PropCo”),与香港按揭证券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签订补充协议,对贷款协议中若干条款作出修订及补充。在补充协议下,PropCo将于2013年5月31日在无罚款情况下提早偿还10亿港元之按揭贷款。此外,PropCo亦可选择按某些条件,于任何时间将40亿元按揭贷款之全数或部分提早偿还予香港按揭证券公司。同时,PropCo已选择按原条款及条件将10亿港元按揭贷款之年期,由为2014年5月30日起延长一年至2015年5月29日。 领汇行政总裁王国龙先生表示:“领汇对于订立补充协议感到高兴。在新的安排下,领汇信托基金在未来任何一个财政年度里将不会有超过30%的负债到期,藉此进一步减低未来的再融资风险。有关按揭贷款还款日期的更改亦不会对领汇信托基金的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王先生补充说:“此举不但是一个更好的财政安排,亦充分显示出领汇与香港按揭证券公司的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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