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强大、独立且有效的董事会对企业管治架构的运作至关重要。
董事会领导及向管理层提供见解,亦会参考管理层之建议制定策略及厘定风险偏好,并按议定业务目标监察业务进度。
董事会透过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内部及外聘审核,以及受托人及证监会之监察达致制约与平衡,从而监察管理层。
董事会现时有13名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即集团行政总裁及首席财务总裁)、一名非执行董事,及十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请按此参阅我们董事会成员之履历。
董事会由董事委员会于特定范畴提供协助,董事委员会成员均具备适当之专业技能及经验,以履行于其范畴所需的职能。
姓名 | 董事会 |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 财务及投资 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欧敦勤 | C | C | C | M | M | |
冼明阳 |
M | M | M | |||
包贝利 | M | M | M | M | ||
蒲敬思 | M | M | M | C | ||
陈耀昌 | M | M | M | |||
翁郭雪梅 |
M |
M |
||||
顾佳琳 | M | M | ||||
龚杨恩慈 | M | M | M | |||
裴布雷 | M | M | C | |||
吴丽莎 | M | C | M | |||
非执行董事 | ||||||
纪达夫 | M | M | M | |||
执行董事 | ||||||
王国龙(集团行政总裁) | M | M | ||||
黄国祥(首席财务总裁) | M | M |
C: 主席/委员会主席
M: 委员
领展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不单围绕性别、种族或年龄,更同时涵盖与领展长远成功相关且发挥关键作用的业务经验、技能及专业知识。一个均衡及多元化的董事会可提供多角度的观点,有助于讨论和作出重要决策,令意见更持平。董事会在提名委员会的协助下,每年检讨领展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监察迈向多元化的进展。
请按此参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的13名现任成员当中有10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董事会及所有董事委员会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财务及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中均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管理人之企业管治政策特别规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获委任前、每年度及出现任何其他须重新考量的情况时,均须接受对其独立性进行评估。
我们评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乃按照管理人之企业管治政策所载的独立性准则进行,该准则以上市规则的独立性指引为标准。
我们在处理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事宜时,亦会参考主要投票顾问的投票建议╱指引。
我们的董事会领导领展的企业策略及方针,并对业务及表现肩负整体责任。在董事委员会的协助下,董事会监督及监察管理层之表现、审查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管治工作、批准主要财务及业务决策并检讨领展之整体表现。董事会之权力由管理人之组织章程细则及合规手册所规管。
欧敦勤
王国龙(集团行政总裁)
黄国祥(首席财务总裁)
纪达夫
包贝利
蒲敬思
陈耀昌
顾佳琳
龚杨恩慈
裴布雷
吴丽莎
董事会向董事委员会授权执行指定职能,并将日常营运授权予由集团行政总裁所带领之管理团队执行,惟以下对领展起关键作用的事项则特别保留予董事会作全体审议:
董事会可(根据提名委员会之建议):
董事须就其本身之重新委任放弃投票。
基金单位持有人亦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委任、重新委任或罢免任何董事:
待该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後,受托人及管理人须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落实有关董事之委任、重新委任或罢免。
管理人之组织章程细则规定:
管理人之企业管治政策进一步规定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须于每届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
管理人认为保持业务的持续性及高级管理层的稳定性更能使领展长远获益,故执行董事毋须于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我们的董事会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绝大多数,彼等可行使集体权力(而基金单位持有人于信托契约下亦拥有相同权力)罢免顽拗的执行董事,从而抗衡职权过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