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展」;香港上市编号︰823)之管理人 ─ 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展资产管理」)宣布,於2016年12月16日,领展(透过卖方)已跟五个不同的买方,分别就下列早前招标的五项物业,签订出售物业协议。
(i) 穗禾苑商场
(ii) 安荫商场
(iii) 新田围商场
(iv) 长康商场
(v) 石围角商场
经考虑每项物业之估值及近期香港商业投资物业之交投後,管理人决定接纳由该等买家递交之投标书文件并与该等买家订立该等获接纳投标书文件。每项物业之代价为对购买相关物业之最高投标价。
中标者对该五项物业的总代价为36.4亿港元,相较物业於2016年9月的估值高出29%。五项物业的售价较估值有13% 至62%的溢价。
领展资产管理行政总裁王国龙表示:「有关招标吸引到市场广泛注意,并收到大量标书,入标者包括上市公司、本地投资者及内地背景投资者。」
出售资产为领展资金流转策略之一,旨在为基金单位持有人创造价值。作为负责任的资产管理者,我们会继续检视物业组合,以探索更多机会,优化组合,并提升效益。
出售资产所得收益将用於一般营运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以及基金单位回购。该等物业出售将於2017年2月14日落实成交。
领展资产管理会就五项物业业权移交事宜,与商户、邻近居民及其他持分者保持密切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