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展”;香港上市编号∶823)─ 亚洲最大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宣布通过两项特别决议案,就扩大其投资策略于相关投资,以及针对可分派收入总额之计算方法修订“调整”之释义,于今天的领展基金单位持有人周年大会上获得支持。
领展管理人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王国龙表示:“今天通过的两项决议案,不但让我们跟行业惯常做法看齐,更有助提升我们长期创造价值的能力。有关调整经修订后,令可分派收入的计算更为公平,而相关投资则提供灵活性,让我们可选择透过有助提高收益及低风险工具,优化资金及库务管理,藉以提高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回报。领展的投资重点仍是香港及中国内地一线城市的商业物业。”
可分派收入乃从“除税后溢利”撇除若干调整的影响后计算得出。决议案通过后,可分派收入计算将得到更公平处理。修订主要涉及非现金项目,故对基金单位持有人所获之分派将无重大影响。
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有关机构可投资于相关投资,包括非上市债务证券、政府及其他公共证券、于联交所或其他国际认可之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证券,以及本地或海外地产基金。为减少有关投资风险,领展已加入额外要求,包括规定相关投资不可高于资产总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