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具創新服務理念、及能彌補社會上服務缺口的項目。集中資助以下範疇:
申請機構須符合以下資格:
項目將以以下準則進行評選:
項目資助金額準則如下:
文件格式須為doc、docx、xls、xlsx 或pdf,每個文件檔不能大於5MB,全部檔案總計不能超過60MB。
*對於香港以外的慈善機構所提供之證明是否有效及/或能否證明其慈善地位,領展擁有唯一及最終決定權。
事項 |
月份 |
接受提交項目建議書 |
4月至5月 |
複審、甄選及面談 |
5月至7月 |
項目執行期 |
10月至翌年9月 |
領展每年將相等於上一個財政年度之物業收入淨額最多0.25%的款項,撥捐領展「愛.匯聚計劃」。每間機構最多可獲該年捐款總額之30%。
沒有,所有項目建議書均根據項目評審準則進行評估。
資助金額可用於人力資源支出,合理及具成本效益運用慈善撥款是評審準則之一。
資助金額不可用作申請機構的運營經費、舉辦會議、周年大會、大額捐贈、廣告推廣及/或籌募活動。與項目相關的行政費用必須少於資助總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