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治可確保風險管理在整個集團內部具透明度、一致性及全面落實
董事會對監督風險管理最終負責,包括確定本集團的風險承受能力及維持適當的風險管治架構。具體的監督及審查職責授予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此外,董事會須負責建立領展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並維持及監察其有效性。
我們已實施風險管治的三道防線模式,將風險責任、監督及獨立保證進行分離,以減少漏洞及盡量降低利益衝突。
我們採取審慎的風險管理方式,將策略性增長與財務抗逆力及監管合規性保持一致。
我們的風險承受能力為決策提供一個結構化框架,使我們能在把握機遇的同時,保持穩健、合規及維護投資者信心。
雖然我們接受有助於推動創新及業績的可控風險,但始終堅持能夠保障長遠韌性及可持續發展的策略。
無論相關行為是否在我們的直接控制範圍內,領展對任何違反我們價值觀及誠信的行為或結果均採取零容忍態度。
我們採用企業層面的風險管理方法,在企業內貫徹識別、評估及管理風險。主要風險通過管理層以及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檢討的風險登記冊進行識別及監察,使整個企業能夠確定減緩風險措施的優先次序。
詳情請參閱年報內有關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