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領匯」;香港上市編號: 823) 之管理人 - 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宣佈,將於2015年1月15日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特別大會,向基金單位持有人動議投票通過擴大領匯之投資策略以准許物業發展及相關活動以及物業發展信託契約修訂。 在執行有關擴大之投資策略,領匯將堅持:(1) 投資於可作長線持有之物業;(2) 著眼於收入可持續增長及具長遠資本增值潛力之物業;及(3) 持有龐大及多元化之零售及/ 或商業物業投資組合。 隨著證監會於2014年8月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作出修訂,領匯尋求基金單位持有人批准擴大其投資策略,可就包含零售及/或商業部分之所有類別發展項目從事物業發展及相關活動,惟該等活動之發展費用總額不得超過物業組合資產總值的10%。 若能從事物業發展及相關活動,加上現有之獲准活動,將給予領匯全面增長之能力,包括: (i) 為具有進一步收入增長潛力之物業進行資產提升; (ii) 為整個物業組合進行資產管理; (iii) 收購收入及資本均具增長潛力之優質資產; (iv) 透過出售非核心資產使資金得以循環投資; (v) 設計、建造及持有物業發展項目;及 (vi) 重建現有物業以達致長遠可持續增長。 具備建造零售及/或商業資產之能力 (連同資產收購及出售) 讓領匯得以加快優化資產組合。該等推動力於不同時間為領匯添加不同範疇之能力,彼此相輔相成,讓領匯於不同發展階段上推動增長。 有關基金單位持有人特別大會特別決議案之進一步資料,請參閱特別大會通函: http://www.thelinkreit.com/TC/investor/Documents/c%20Circular.pdf |